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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交警支队陈长旭获江苏省路救基金工作“最美路救人”称号

2021-03-22 15:25:52

盐城市交警支队陈长旭获江苏省路救基金工作“最美路救人”称号

近日,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十周年总结大会在南京召开。

2011年3月17日,江苏省政府正式设立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紫金保险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路救基金日常运营管理。2017年,江苏省政府率先在全国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为道路救助基金立法。

自2011年至2020年,江苏路救基金累计垫付71327件,垫付金额22.14亿元。交通事故抢救费垫付比例高达99%以上,受助者身份为非城镇户口占比超90%,其中低收入群体占比约40%,救助危重病人比例约61%。累计追回金额超12亿元,垫付及追偿规模连续十年全国第一。

2021年3月,江苏省救助基金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授予30名同志“最美路救人”称号,来自全省多个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紫金保险路救工作条线的突出工作者,在此次大会上接受了表彰。其中,盐城市交警支队陈长旭获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最美路救人”称号。

目前,路救基金服务中心已与交警部门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处理事故时交警会告知符合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道路救助基金”,省公安厅交通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刘晓琨称,全省所有交警部门已经增加了事故认定书标注“路救基金是否垫付”这一内容,以及协助开展核对肇事逃逸案件、逾期不履行基金偿还义务的列入“严重交通失信行为”等工作。基金与省卫健委积极建设路救示范医院,建立医院一站式服务合作模式,全省300多家医院已陆续开通救助基金申请“绿色通道”,全面落实医疗机构对于医疗发票的垫付事实标注。2020年,全省路救办与各地交警、医院等部门共召开了协调会议500余次,推进救助基金顺畅发展。